有網友于6月24日在監督辦理總局網站大眾留言體系咨詢阻燃電纜出產答應證的問題,7月1日,商場監管總局產品質量安全監督辦理司給予了答復。

問:咱們是一家電纜企業,額外電壓1kV和3kV電力電纜,發證日期為2014年11月,2019年11月到期。現有的證書有無鹵低煙阻燃C類電纜答應證,現在咱們正在請求一般阻燃的認證換證,現在咱們是否能夠出產ZA、ZB、ZC的阻燃電纜,是否能夠印當時出產答應證號。假如不印出產答應證號,電纜是否能夠出產。
答:您好!您咨詢的問題答復如下: 依據《電線電纜產品出產答應證施行細則》(2018年版)的規則,企業獲得無鹵低煙阻燃C類電纜出產答應證即可掩蓋ZA、ZB、ZC的阻燃電纜,一起能夠在產品或許包裝、闡明書上標示當時出產答應證編號和標志。
注:產品質量安全監督辦理司,擬定重點監督的產品目錄并安排施行;承當產品質量監督檢查、危險監控和分類監督辦理作業;輔導和協調產品質量的職業、當地和專業性監督;承當工業產品出產答應辦理和食物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辦理作業;承當棉花等纖維質量監督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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